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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特色”、“双向合作”深圳公证处家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

日期:2020-10-28 字号:【大中小 】

  2020年10月28日,深圳公证处“家事服务中心”正式挂牌!通过组建专业化团队,为每个家庭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深圳公证处家事服务中心在巩固和优化遗嘱、继承等传统家事领域业务的基础上,创新开展遗嘱保管、遗产管理人、生前预嘱、意定监护等新型业务,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一站式家事公证法律服务中心。 

  一、主要公证事项类型

  

  二、家事中心特色业务 

  1.遗嘱保管 

  针对遗嘱保管不善引发的家庭矛盾、遗嘱丢失等问题,家事服务中心推出遗嘱保管业务,依据遗嘱人的申请对其提交的遗嘱(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进行密封、存放、相关信息备案,并根据有关人员申请提供遗嘱取回、开启、领取等一系列公证服务。遗嘱提交公证处保管,不仅更安全可靠,也便于将来遗嘱的执行。 

  2.遗产管理人 

  为满足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家事服务中心积极响应《民法典》新设立的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专业机构及专业人士、建立机构遗产管理人名录,以供立遗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遗产管理人。让专业人员按照被继承人的意志,妥善专业地管理遗产、公平公正地分割遗产。 

  3.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有意识能力时为自己选任未来的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失能失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其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等监护事项。家事服务中心为有需要的个人设计意定监护方案,提供意定监护协议书、遗嘱指定监护、生前预嘱声明书等多种公证法律服务,并可协调合作机构参与意定监护活动。 

  三、创新合作模式 

  公证与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公证证明的客观、公正、公信力与律师服务的专业、效率,各自的优势可以互补。深圳公证处家事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公证+律师”、“律师+公证”的双向合作模式,促进公证服务与律师服务深度融合与协作,发挥各自的服务优势,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全面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双向合作主要类型与模式: 

  深圳公证处建立专门的保管库房,以标准化的档案管理模式,为律师提供见证遗嘱、财产信托协议、委托代理协议等文件的保管服务,为律师行业解决档案资料存放的难题。 

  在遗产管理人事务中,探索公证处与律师事务所双向合作,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公证处与律师事务所可以协商合作,互相指定另一方担任当事人的共同遗产管理人,或委托另一方作为单独遗产管理人。 

  在合同、协议领域开展双向合作。经律师起草的合同、协议,可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增强其公信力。公证处依法受理,并按公证程序审核并出具公证书。经公证的合同、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公证处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公证处提供名册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代理律师事务所。 

  四、家事服务中心团队的经典案例 

  1.承办我处第一宗意定监护协议公证 

  刘某来到我处申请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刘某委托女儿刘某尹在自己“失智失能”时担任自己的监护人,负责其起居及医疗,行使监护职责、处理人身财产等监护事宜,同时指定刘某兴作为监督人,监督刘某尹积极合理履责。三方在我处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刘某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将来的生活添了一把保护锁。 

  2.承办了全国首宗DNA证据保全公证 

  某富豪去世,其妻子因担心有不明身份的人假冒私生子女来争夺家产,向深圳公证处申请对其丈夫的DNA检测进行证据保全,以便日后确定特定身份关系。我处公证员及助理与某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殡仪馆法医室进行取样检测,并对“取样+封存+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记录,确保了保全过程的真实性、全面性、连贯性,并依法出具保全公证书 

  3.开展协议保管事务 

  深圳公证处与某律所签订合作协议,围绕家事服务的多项业务展开全面合作,家事服务中心就家族财富传承涉及的遗嘱信托文件提供保管服务,创新“公证+法律”服务产品。 

  4.与某金融机构合作,对其家庭财富档案、合同通过区块链技术及本处“存证通”平台进行电子存证,并出具了电子数据存证证书。 

  五、深圳公证处家事服务中心成员介绍 

 

  1.宋敏    

            

  座右铭: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个人介绍:高级公证员,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硕士。 

  业务专长:从事公证工作17年,积累了较丰富的工作实务经验。擅长家事、房产、证据保全、金融相关公证业务。工作踏实尽责、致力于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2.刘剑锋 

            

  座右铭:善待他人,体谅他人,热爱生命,努力生活。 

  个人介绍:高级公证员,法律本科学历。 

  业务专长:从事公证工作三十三年,取得公证员资格二十七年。擅长遗嘱、继承、遗产管理人、意定监护等家事类,以及房地产、出国民事、保全证据、金融等领域公证业务。 

  3.雷达 

          

  座右铭:竟将云梦吞如芥,未信君山铲不平 

  个人介绍:二级公证员,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硕士,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研究和指导委员会委员。 

  业务专长:注重理论研究,从事公证工作十四年,擅长金融、房产、知识产权公证业务。 

  4.刘穗梅 

        

  座右铭:心苟至公,人将大同 

  个人介绍: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深圳公证处国投三室负责人,深圳公证处纪委委员、任深圳公证处金融服务中心委员。 

  业务专长:从事公证工作近二十年,积累了丰富的公证办理经验,承办了全国首例DNA证据保全公证、深圳首例远程公证等疑难案件,擅长家事、房产、金融等公证业务,在深圳法律大讲堂等举办了多场讲座,深受好评。 

  5.李燕灵 

           

  座右铭:人生在勤,不索何获 

  个人介绍:公证员,法律本科学历 

  业务专长:从事公证工作12年,长期在一线岗位服务,擅长家事、经济及保全证据类公证,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6.潘智胜 

              

  座名铭: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不必在乎目的地,在乎的是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个人介绍:三级公证员,江西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法学学士。 

  业务专长:从事公证工作近十八年,有着丰富的国内、外公证业务办理经验,擅长经济合同类、家事类、证据保全类等公证业务。在遗产继承、夫妻财产约定、遗嘱等业务领域有较深入的理论研究,并在法学刊物表发了多篇论文。 

  7.刘敏 

         

  座右铭:宁静致远 

  个人介绍:公证员,法学本科毕业。 

  业务专长:从事公证工作十余年,擅长家事、经济及知识产权领域的证据保全类公证,市工商联暖企公证服务团成员。 

  8.张贺楠 

    

             

   座右铭:崇法 尚信 守正 求真 

  个人介绍:公证员,深圳大学法学本科。 

  业务专长:擅长各类民事类公证业务。 

  9.姜红 

          

  座右铭:想做什么很远,能做什么很近 

  个人介绍:中级公证员,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  

  业务专长:从事法律工作33年,拥有律师资格和公证员资格证,有十几年政府行政工作经历,擅长房地产、知识产权、银行类等公证业务。执业以来,勤勉、认真、努力,恪尽职守,擅于吸收和学习新事物和新知识,为政府和企业服务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 

  10.邱妙珊 

             

  座右铭:行无愧于人,止无愧于心 

  个人介绍:公证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本科 

   业务专长:从事公证工作十余年,擅长家事、房地产、金融及证据保全等领域的公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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